易經第六卦 - 訟卦
天水訟:兩敗俱傷,久爭無益,官司牢獄,婚姻障礙。
訟卦象體:
天為氣體上升,水氣向下流注,兩者相背而行,無法親和。訟端即起。
其德上以剛凌下,下以險伺乎上。一人言,內險而外健。二人言,己險而彼健。健險相持。皆欲求勝,必訟之道,故日訟,乃相爭之凶烈。
二月卦:春 凶 夏吉 秋吉 冬凶
評曰:天水違行之象,田獵無獲之意。
卦意判斷:
此卦乃乾天昇於天,坎水降於下,故有乖違、背情、悖意、生訟之象。得此卦者,必有身心不安,或有與親族、他人之間發生爭論之情,故務必避免爭訟、宜和平對人不可背情任意而為,應隨從長輩之意,不可執意妄為。得此卦須防盜賊,也有遭受嫌疑猜忌而親人疏遠之意。
訟者,必有爭端,否則不會無端興訟。然訴訟並非好事,凡事只求平反,中道而止,勿過於相爭,否則,不論勝敗如何,均俱會受傷害。
倘若情非得已,想要行險悻勝者,有如人行過大河,隨時都恐有滅頂之禍,不得不慎重。
若有遷居、改恆產之計畫,必有驚動凶象,故不宜。
斷之婚姻,因旁人口舌是非不成。但此卦象也宜據理者宜進不宜退,只限婚姻之官訟。
卦象參考:
訟者,言與公也,必言之於公堂之上。天水相背,與物相爭。此卦內險外剛,既臉且健。下卦坎一陽陷於二陰之間,中情窒塞,冤致訟。得此卦者、若止於口舌則不成大事。若初、六爻動、即有他人訟我,須防因小失大,凡事不宜險進,退守為安。
【總結批論】
訟:表訴訟、爭端之象。主大凶象。事情衝突必須到見官上法院,可能必須以法律途徑來解決了!凡事皆不利, 而且已引起很大口舌是非爭執,而必須攤牌互相攻擊的程度了!
疾病:正是生死的最大關頭。此卦為「遊魂卦」,表人的心魂、靈識都已不全游離了,病症主在腦、中風、腦部腫瘤。或腎臟、尿毒、急性尿毒症。
【應用】
運勢:百事閉塞不通,傷害頻繁,受中傷而又易陷於奸計,不如意之運也。得饒人處且饒人,得過且過,莫再爭訟,否則皆不利也。
愛情:多事之時,是非頻頻,受中傷不易成也。
家運:家庭內部不和,有口舌爭端之害,並有散離之象,力持仁與和,運破敗,離散之凶象也。
胎孕:男兒。生產無驚阻,安也。生男是三胎。
子女:父子之間存有歧見,無法溝通之象。子女生來勞碌,與父母緣薄,多辛勞憂苦也。
週轉:不得要領,難成。
買賣:因處理不當,有衝突爭端,常招損失,不利也。
疾病:嚴重,除了儘量醫治外別無他法。所患為腦部、外傷頭部、腎臟與血液循環系統之疾病,多病之象。
等人:不會來。就算會來,雙方必有爭執情事發生。
尋人:此人因爭執事由負氣出走,並有生命危險,又尋找不易,儘量往西北與北方尋找。
失物:因左右之人而失,不必找了。即使找到,也必有爭端,不如破財消災。
旅行:不宜。
考試:不理想。很差。
改行:不利,開業不宜。
訟詞糾紛:不利。兩敗俱傷。最好由中間人調解,再爭無益也。
求事求職:難成。